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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
来源:湖北省科技厅 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5-11-17 浏览人次:

根据工作安排,省科技厅组织对《湖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进行修订。为更好理解和实施《管理办法》,现解读如下。

一、修订背景

近年来,我省坚持把孵化器建设作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,突出孵化器承载创业、对接资源的载体功能,引导和促进政策、平台、技术、人才、企业、资本等创新资源聚集。孵化器已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、培植创新型产业集群、培育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载体,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,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和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当前,我省正加快推进科创高地建设,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对孵化器发展赋予了新使命、提出了新要求。为此,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,为孵化器发展厘清思路、明确方向,进一步强化高水平科技服务,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。省科技厅认真研究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,结合我省实际,重点参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科〔2025〕131号),征求了厅内各处室、各市州及有关行业专家的意见建议,按程序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审查,形成《湖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

二、主要修改内容

《管理办法》由原来的五章26条修订为七章28条,主要修改内容如下:

(一)优化功能定位。将功能定位由“强调成果转化”调整为“突出成果转化+产业化”,体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理念;由“强调初创孵化”调整为“突出初创孵化+加速培育”,体现全生命周期孵化理念;由“强调孵化服务”调整为“突出孵化服务+金融服务”,体现共生共赢发展理念。

(二)重塑管理体系。将管理体系由“分类推进(涵盖孵化器、众创空间)”调整为“梯度培育(分为基础级孵化器、标杆级孵化器)”。其中,基础级孵化器兼顾原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标准,实行达标认定,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;标杆级孵化器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,对标国内一流水平,实行择优认定。

(三)明确认定标准。明确基础级和标杆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。其中,基础级孵化器新增并优化了部分指标,更注重孵化服务能力与孵化绩效,具体包括:新增“在孵企业新增注册数占比”“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”“投融资服务”“孵化服务收入占比”等体现企业质量和孵化器运营能力的判定条件;调整优化“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数量”“毕业企业数量”等指标;适当降低“场地面积”“在孵企业数量”等规模要求,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实行优惠政策。

标杆级孵化器认定标准在基础级认定标准的基础上,对服务规模、服务绩效及服务效应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
(四)强化监督管理。坚持“分类评价、动态管理、以评促建”原则,每年组织开展孵化器绩效评价,日常加强孵化器运行监督,做实监督评价结果运用,实行“奖优罚劣”的动态管理。同时,明确孵化器重大事项变更的情形及程序、资格撤销的情形及后续处理方式,为相关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。

(五)完善文字表述。结合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工作实际,对部分条款的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,提升表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。